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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客戶至上」這句話放諸各行各業"準。意思是非常多、很多。當然,非指全部。

 

網路上有許多跪求"室內設計師"、"優質設計師"、"推薦設計師"的發言,疑問,設計師難找?還是好的設計師難找?

其實要看的是設計師對於"設計師"這個身分的"自重"與職業道德。

在室內設計業界裡,常發生因應客戶要求而東改西改,改設計、改工程、改材料、改工法…..一改再改,沒完沒了……但是我想探討的是,這樣的情況是否符合「客戶至上」?

 

一次聊天的機會,問了一位設計師朋友:「你家老闆case接那麼多,一定常遇到客戶改東改西的,他怎麼處理」?他的回答很正常,甚至普遍設計師都這樣做。他說:「我們老闆的觀念就是客戶至上,要改就給他改囉」,我有點詫異:這樣不就影響了原本構思?而原本的構思是需要花精力與時間去完成架構的,怎能說改就改?除非是因應需求有更符合現場的做法,或是剛開始的設計就有漏洞,不然,我認為要對設計的理念與構想負責,也是尊重自己的設計專業。

 

他後面補了一句解答了我方才的疑問。他說:「反正隨便畫,隨便交,客戶又不懂圖面上的設計,要改就給他改阿,只要老闆利潤抓得高就好」,

 

@#^%&# *………………* 始作俑者的不知是客戶還是設計師?

 

話說設計費動輒3000/up,略具知名度的5000/up,大師等級的更開價破萬。實際上,我們都知道,名設計師的作品不會全部親手完成,拿部份堅持設計風格與職業道德的來說,雖未必事必躬親,至少都會先草繪概念(freehand),再與旗下的設計師溝通概念(conception),過程中會經過幾次修改後,才交付客戶並溝通設計理念。當然,完成的設計初稿很難讓客戶百分百滿意,所以才會有第二次修稿、第三次,最後基本符合客戶需求之後,再行定稿(信嗎?我初稿到定稿曾經花了一年半的時間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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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這類型的設計師,比較執著於作品的完整性與原始性,但容易與客戶產生齟齬,因為堅持。他們堅持自己的設計理念正確而堅持不讓步,對於他們的執著,我個人給予超過3/4半的肯定。”3/4”?? WHY?? 

 

我同意的部份是,設計師該有的堅持在於專業上,例如線條比例、色彩運用、明度高低的拿捏等等。而不同意的理由是,房子是客戶住的,很多的需求關係到使用習慣的差異,而這些需求有時候會與人體工學(ergonomics)相互牴觸,這部份,我是這樣看的,舉三例來說明一下。

 

案例一:以流理臺高度為例,一般正常高度是82~85,有些客戶要求提高到90公分(美歐規),或許因為身高關係,也有些是習慣問題,換成是我,我會妥協,因為我自己試過彎腰洗碗很不舒服,而有些客戶也跟我有相同的疑問,更遑論那些人高馬大的,更是折磨,搞不好會造成夫妻之間的不爽,為了推拖洗碗工作而怒目相向,這….咱的罪過就大了。

 

案例二:一般廚房走道至少80公分,但我遇過客戶為了要增加一間書房,而將空間東減西扣,硬是擠出一間小小書房來(而且還面壁、椅子脫開會撞牆),對於廚房走道他說可以接受70公分即可,”70公分”!!  我堅決反對,如果只有70公分,等於只剩人雙手插腰的寬度,這樣一來影響端菜、影響轉身、影響兩人共同使用廚房的空間,甚至連冰箱搬運都成問題。為此,雙方爭執得面紅耳赤,最後客戶妥協將房間的更衣室改為外露式衣櫃。

 

完工後,一次兩人吃飯的時候,他特感謝我”替他”爭取了那10公分,因為買的冰箱是L號75公分,完工後的80公分差點搬不進去,更何況70公分?

案例三:個人的經驗。客戶原本預計將陽台外推,因為我本身所學的就是土木建築,我判斷那是剪力牆建議別拆,不料客戶堅持拆並聲稱法規和鄰居他都可以”搞定”,話說這方面我還真的有點鼠膽,如果那純粹是外牆而非減力牆,倒是無妨,但那牆厚8吋且承載上面一支大樑,最後客戶堅持且有些不悅,這時候我的牛脾氣也上來了,不接!

聽說後來樓下舉報,委員來說項也沒搞定,結果,結構鑑定+復原+意思意思賠償了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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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上3個案例,個人認為在專業上必須肯定且準確地給予客戶建議,千萬別因為”老大付錢”而隨他去,這是對客戶的負責也是對自我專業的尊重(話說回來,付錢的還真是老大)。

    

再來,室內設計也是生意的一門,所以經營方式也是五花八門。有些設計師(也許稱為業務恰當些,那以下就這麼稱呼吧)開了間公司,聯合其他SOHO(個人工作室)設計師共組,他負責利用不爛之三吋舌把業務拿下來,回公司就往旗下設計師桌上一丟,沒他事了。這樣會造成業務與客戶之間的溝通,無法準確地傳達給執行設計師,甚至不在乎圖說是否能施工,收了設計費,圖上不見輿薪,交給客戶的也是一本問題重出的圖說,當然導致施工階段的一改再改,需求討論也無法符合客戶需要,要不就是設計公司自認理虧,重來了事;再不然公婆各自說理,甚至上法院吵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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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的這種,首先是設計師對於設計的敷衍,也無視於設計這行業的價值,在設計上不能純粹以美為目的,設計是工藝也是工程,必須先就機能為考量,個人竊以為這才是合格設計師。額外再舉一例:有設計師在挑高的夾層地板設計強化玻璃,這是很新潮也很大膽的設計,個人也曾經考慮過做這樣的突破,最後驟然放棄,因為我很清楚玻璃的特性,一則遇水易滑(是很滑、非常滑);二則即使玻璃經過強化,但因為玻璃內的應力需要平衡,所以如果強化玻璃上出現任何損壞或裂痕,甚至溫度不平衡,都有可能產生爆裂的危險;再三,即使上揭兩因素都能排除,但人踩在上面的恐懼心態恐怕免不了,剛開始新鮮,再過些時日習慣了,更久些就會產生不安。導致這樣的疑慮發酵,責任應由設計師來承擔,即使是客戶的要求,也應該極力告知日後可能發生的狀況,這才是設計師該有的職業道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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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上所述,與客戶之間的堅持與退讓,斷不能以「客戶至上」為最高處理原則,設計師收了設計費、承接了客戶的設計委任,就有義務讓客戶知道設計理念與需求的衝突,當理念與需求衝突真的發生了,設計師該秉持專業的立場,這樣的堅持會隨著時間與客戶的智慧,價值將予以回饋。

 

居琦設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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